●【共同分攤與餐飲】說明:
◎用餐【葷食】餐飲(10人一桌),人數不足需補足差額{每少一人需補770元} 。
如29人{3歲以上}參加,共開3桌餐,總團費需補足770*1人餐差;32人{3歲以上}開3桌餐,總團費退770*2人餐差。
◎部分餐廳無12人桌、或需要加人加價收費,需於訂團時討論。{EX:11人擠10人桌。有可能部份餐盤只有10人份食物,加人加量則需補單人餐差}
◎遊覽車【交通】與【雜支】為共同分攤,人數減少需補足共同負擔部份(每車40人計:1150元/每少1人) 。
如{3歲以上}39人參加,每人按40人費用收費,總團費需補足1150*1人差價;41人參加,總團費退1150*1人共同分攤差價。
◎◎出發前,如個人因素取消,最遲須於出發前一天上班日之上班時間17:30前告知{本公司上班時間為每日08:30~17:30/按人事行政局規定之休假日}以作調正,如通知日期當時,配合之廠商或業主無法取消,主辦方{甲方}仍需支付該員{該房、該組人員}之全額費用,旅行社善盡管理人義務,若得以取消之門票仍會退還門票費用,但是,共同分攤與餐飲以及投保保險仍需支付費用。
◎●【住宿】說明:
◎團體訂房須達8間房,否則費用會有調整。{未滿8間,每房須加收$1000元*總房間數}
◎【歷史館】以貴賓四人房(11坪/兩大床)估價;如欲客滿改以貴賓套房(14坪/兩大床)或首相套房(18坪/一大2小床)則需加收價差。
◎【現代館】以豪華家庭房(14坪/兩大床*61 間/四小床*8 間)估價,如遇客滿改以歐式行政套房或日式行政套房需另收價差。
◎現代館豪華家庭房提供兩大床及四小床的型式,各床型之配置數量有限,恕無提供拆/併床的服務。
◎床鋪尺寸:
(1) 歷史館雙人床尺寸:寬180cm*長210cm;歷史館單人床尺寸:寬 90cm*長210cm
(2) 現代館雙人床尺寸:寬200cm*長210cm;現代館單人床尺寸:寬100cm*長210cm
◎平旺假日等定義如下:※各日期之定義,依飯店實際公告為主,如有更動恕不另行通知。
一般平日(A):一般月份週日~週四;
一般平日(A):週五、週六補班日(1/6~1/7、2/3~2/4、2/17~2/18、2/28、6/16~6/17、9/22~9/23)
一般假日(B):一般月份週六、暑假週六;
一般假日(B):國定假日(1/20、1/27~1/28、2/25~2/27、4/29~4/30、6/22~6/24、9/29~9/30、10/7~10/9)
旺 日(C):平日之週五、暑假7/1~8/31 之週日~週五;
旺 日(C):花季3/10~4/10 之週日~週五(包含3/25、4/5,不含清明連假4/1~4/4)
大 假 日(D):元旦(1/1)、跨年(12/31);
大 假 日(D):花季3/10~4/10 之週六及清明連假(4/1~4/4)
◎為維護服務品質,早/晚餐會依照當日用餐人數滾動式調整供應形式:自助式、半自助式或套餐,恕不另行通知。晚餐時段分為兩餐期:(1) 17:00-19:00 (2) 19:30-21:30,各餐期用餐時間為兩小時, 以提供顧客更彈性用餐時間。(實際餐期以現場公告為準)
◎自助晚餐如欲升級為中式桌菜,需補足桌宴差額,並得於兩個禮拜以前預約,費用及訂位請洽餐飲部訂席另做報價。
◎為維護飯店環境及住房品質,全館無提供加人及加床服務,若超過房型可容納人數,需再額外加訂房間。
◎飯店客房入住時間為16:00,客房退房時間為11:00。
◎客房佔床定義:
(1) 6 歲以下視為兒童不佔床,若超過該房型可容納人數,不需再額外加訂房間。
(2) 7 歲以上視為成人,若超過房型可容納人數,需再額外加訂房間。
◎阿里山園區位於海拔2,216 公尺的高山地區,氣溫低於平地約8~12 度,且山上氣候多變不穩定,常有機率下雨,提醒您需備妥禦寒衣物與雨具。
◎林務局公告: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禁止攜帶寵物,若經主管機關察覺,違者將依法規處以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團體接駁: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位處阿里山公路88 公里處,團體旅客搭乘中型/大型遊覽車抵達阿里山公路85 公里處時,請來電05-2679811 告知『車號』、『人數』,以便本館派車接送團體客及行李,並請團體停放於圓環停車場等候接駁,待下放客人及行李之後,請司機將中巴/遊覽車開往園區外的規畫停車格停放。
飯店提供免費接駁車至阿里山遊客服務中心及阿里山轉運站,以下為各點班次時間:
(1) 至阿里山遊客服務中心:發車時間固定為每小時的整點及半點,首班車自早上7 點整至晚上9 點整為止。
(2) 至阿里山轉運站:發車時間固定為每小時的整點及半點,首班車自早上8 點30 分至下午4 點30 分為止。
◎為環保愛地球,許多飯店{EX:雲朗觀光全系列飯店}已不再主動提供陳列一次性備品{牙刷、牙膏、潤髮乳、香皂、梳子、浴帽、乳液、刮鬍刀、棉花棒、拖鞋、針線包};團體客人若有需要,請客人另至櫃台索取}。
【建議您,外出旅遊時,習慣性攜帶自己的牙刷&牙膏&刮鬍刀等常用物品】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飯店全館禁煙,若經飯店人員察覺房間有菸味,依影響天數將以房間定價向顧客索賠。
【為顧及主辦單位{公司}團體旅遊的聲譽,敬請遵守禁菸規定。】
◎飯店訂房之【團體間數-訂金及取消規範】:
付訂後,取消訂房注意事項:
a. 解約於住宿前7 日~住宿當日取消訂房,扣該筆訂單之總房費全額,且不可延期。
b. 解約於住宿前8~14 日取消訂房,扣房費預付訂金金額100%,且不可延期。
c. 解約於住宿前15~30 日取消訂房,扣房費預付訂金金額70%,且不可延期。
d. 解約於住宿前31~45 日取消訂房,扣房費預付訂金金額50%,可延期一次,若延期過後於任一日期取消,扣取房費預付訂金金額100%。
e. 解約於住宿前46~60 日取消訂房,扣房費預付訂金金額30%,可延期一次,若延期過後於任一日期取消,扣取房費預付訂金金額100%。
付訂後,修改訂房注意事項:
a. 於住宿前7 日以內不可下修間數,若減少將收取減少房間數之房價全額。
b. 於住宿前8~30 日以內通知下修間數10%以內者,不收取消費,若超過將收取超出房間數房價全額。
c. 於住宿前31~45 日以前通知下修間數15%以內者,不收取取消費,若超過將收取超出房間數房價全額。
◎逢不可抗力之天災,如道路坍方中斷、颱風警報公佈(以飯店所在地或客人出發地發佈陸上颱風警報為準)或因covid-19(三級警戒)等疫情因素,請於住宿前三日(含當天)通知訂單延期或取消,延期需於三個月內將訂金使用完畢,若取消可全額退款。
◎如不同意上述飯店規範,為避免傷和氣,請勿訂團,敬請見諒!
● 【交通與法規】說明:
◎大巴士四排椅座遊覽車限定最高乘載43位乘客,爲求安全拒絕超載。 {行照為45位,扣除司機領隊座位2位,乘客為43座位}
◎大巴士三排椅座遊覽車限定最高乘載34位乘客,爲求安全拒絕超載。 {行照為36位,扣除司機領隊座位2位,乘客為34座位}
※指定三排椅遊覽車,需加收車資+每天2000元*天數。{此為台北出發三排椅遊覽車資行情價,實際以訂車後之報價為準}
◎遊覽車按照『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辦理。{交通部104年9月14日交路(一)字第10486004456號公告修正}
◎與樂在其中旅行社簽訂『國內旅遊團體定型化契約』{交通部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
◎《公路法》駕駛員每日『從遊覽車報到載客到行程結束』,單一駕駛人勤務『不得逾11小時』,且手握方向盤駕駛時間仍不得逾現行規定10小時,租用遊覽車不得排定超時行程,違規壓榨遊覽車駕駛可罰9千到9萬元。
◎《勞基法》則規定駕駛員整天工時為8小時,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等同整天工時不能超過12小時。遊覽車皆已全面安裝GPS且介接監理站平台可動態監控。希望在《勞基法》《公路法》規定下,每日行程規劃和時間不要超過11小時,避免超時工作影響行車安全以及勞動檢查,也希望規劃行程時可以多為司機著想,敬請配合。
●【其他】說明:
◎本公司接獲您旅遊下單需求後,會再次核對您所選擇之出發日期與以上行程報價是否正確,正確報價必須以飯店訂房確認回單之後,由本公司業務回覆主辦之行程與報價為準。如有變更以本公司通知為準,於簽約後則以合約內容為準。
◎主辦匯訂給予本公司,本公司於收到訂金之後用於支付飯店訂金,並開始做活動與餐廳之預約,如遇預約客滿則更換餐廳或活動,費用多退少補。
◎行程活動當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以及活動項目如遇經營者維修、暫停、停止經營、公休、預約額滿等狀況發生,本公司有權與主辦人協調後更改行程,所衍生或減少之費用多退少補計之。
◎特殊取消訂房處理方式(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颱風警報發佈):預訂之住宿日,如因飯店所在地或旅客出發地受颱風(該地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或地震等天災影響,樂在其中旅行社將與飯店溝通,並儘速與您確認更改或取消您的訂房紀錄。展延應以預定住宿日起三個月內,為保留期間,且需以尚有空房者為限,並僅以一次為限。如欲取消出團,樂在其中旅行社將按照規光局制式化契約第十三、十四條辦理。
◎旅遊活動當中,請務必遵守遊憩安全規定。運動型活動{EX:漆彈、賽車、繩索場、山訓場、溯溪、泛舟、浮潛、飛行傘、爬樹、吉普車、船釣、獨木舟、水域水上活動、遊船艇...等活動}是具有高危險性質的,請於從事活動前確認自身體力狀況且無痼疾、心臟病、高低血壓...等,為了您的身體生命與健康安全,您可於活動前拒絕參與。
◎觀光局規定旅行社承辦旅遊即需投保每人旅遊責任保險200萬元,投保範圍只針對旅遊意外傷害,而產生之有醫療收據正本之醫療行為。無法提供額外精神賠償、無因傷之工作薪資損失補償、無看護費用、無道義責任賠償…等。旅遊投保保險,就是由保險公司負擔旅遊受傷時的醫療費用。另,自駕車者需於報名時告知,本公司於登入旅責保單時會註明自駕車人員的個資,如自駕者發生旅遊意外,需展開理賠程序時,理賠的所有程序則由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審核並依據保單權利執行。為了您的旅遊保險權益,本公司有責任告知您:如有高額保險需求,請自行再另外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旅行平安險費率表<<點選連結】
◎簽訂契約後,按觀光局規定投保旅遊責任險每人台幣200萬元,本公司提高保額給予每人旅責保險500萬元{含20萬醫療}
◎旅遊意外申請保險理賠時,醫療保險申請給付需提供旅遊當日就醫證明正本以及所有就醫收據正本,由保險公司按有效收據正本認定後支付,所有保險理賠按照金管會規定與執行。如受傷團員認為個人壽險{自己買的保險}理賠保障較多,請自行判斷正本需用於個人壽險理賠或旅行社旅責險理賠,請務必先明白,觀光局規定的旅遊責險理賠並不接受副本。 {保險理賠說明,交由保險公司理賠部做專業說明,樂在其中旅行社善盡管理人義務協助代位求償}。
◎肖像權拍攝與使用告知:旅行社{乙方}隨團人員會於旅遊活動中拍攝活動照片給予主辦單位{甲方}紀念留存,並會於乙方公司留存旅遊活動照片。甲方如不同意乙方拍攝、或使用通訊軟體或雲端傳輸給甲方、或不同意乙方運用於旅遊文宣露出。請務必告知乙方拒絕拍攝與使用圖片{肖像權},甲方不得因活動照片經乙方拍攝、傳輸、使用而對乙方或乙方人員提起任何刑事或民事訴訟。照片{肖像權}如不願被拍攝、傳輸、使用亦可告知,乙方於被通知72小時內刪除並無需負任何賠償責任。{如不希望被拍攝,請於領隊帶團時告知不可拍攝旅遊活動照片。}
◎旅遊行程&費用合意之後,後續旅遊承辦流程:
樂在其中旅行社提供請款單{定金}+名單登記表 >> 旅客電匯定金{旅行社用以保留住宿房間數之定金}。說明1:付定即代表雙方合意旅遊費用。說明2:付定期限之前行程變更、報價調整、取消出團,雙方均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 收到定金與確認出團後,旅行社才會開始活動與餐飲的預約{在收訂後才會開始做此部份預約,如遇客滿則更換餐廳或活動,費用多退少補}>> 合約審閱{審閱無誤則郵遞契約書 或 電子合約審閱}>> 收到合約書{附回郵郵遞一份返回旅行社 或 書面合約掃描檔} >> 人員房型數調整期間 >> 出發前7~14天通知名單FINAL作業 >> 手冊電子檔校對 >> 出發前3~7天郵遞手冊並尾款FINAL確認{最後簽約期限} >> 收清團費 | 順利出團 | 郵遞代轉收據{如需提前開立收據,請連繫業務}
◎如團員不同意本公司說明與告知,請勿參團。